開封中國致公黨委員會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總發起,在舊金山舉行洪門團體懇親大會,決定成立中國致公黨。
19世紀中崛起,該組織逐漸發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適應華僑在海外生存和斗爭需要,
提出了“鋤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動綱領,以保護華僑的生命安全和正當的生活工作權益,在經濟上互助互扶。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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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聯絡處
負責中國致公黨開封委員會全省黨員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建設,指導基層組織的政治學習;
負責中國致公黨開封委員會"省委經濟聯絡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幫助和指導基層組織開展社會服務;
了解致公黨黨員思想動態,配合有關處室對致公黨員進行政治思想教育;開展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加強與政府部門及其他"五僑"單位的協調合作,加強與海外華人華僑,特別是知名僑領、僑界新生代、海外留學人員的團結聯誼,推進引資引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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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制度
黨的最高領導機構是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地方各級領導機構是地方各級代表大會、黨員大會和它所產生的委員會。
黨的各級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召集代表會議,代表會議的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由召集會議的委員會決定。
由選舉產生的中央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和地方各級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實行任期制,
要著眼于多黨合作事業的長遠發展,切實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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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處
負責中國致公黨開封委員會后備干部隊伍的建設和推薦工作,聯系和指導基層組織工作;
提出本黨市委委員、常委的擬任人選;
提出全國和市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其他有關人選的建議;
組織處主要承擔的任務是貫徹執行本黨中央組織發展的方針、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