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根據開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開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監督開封人民政府、開封高級人民法院和開封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根據開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開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批準設區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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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起草開封常委會黨組關于召開人代會、常委會會議情況向開封委的報告;組織編寫人代會、常委會的會議簡報。
編輯、印發開封人大常委會內部刊物《調查與研究》、《開封人大信息》、《人大情況通報》和《參閱資料》。
研究開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理論,研究、總結人大工作的新情況、新經驗、新問題。
圍繞開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供調查報告及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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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
承擔開封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承擔開封人大換屆選舉、省級國家機關領導人的選舉和常委會人事任免的服務工作。
負責對開封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的工作人員進行述職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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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
負責擬訂與開封委員會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修正案草案和決議、決定草案,提請主任會議討論,受主任會議委托,在常委會會議上作說明。
組織實施開封人大常委會及主任會議確定的視察、檢查與本委員會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開封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并提出視察、檢查情況的報告。
辦理開封人大代表提出的與本委員會有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并負責答復代表。
參與法制委對上述地方性法規草案、修正案草案和決議、決定草案的統一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