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人民防空辦公室
依法籌集開封人民防空建設資金。負責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審核和收取。
負責制定開封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開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規劃和審批工作。落實人民防空的技術要求。負責開封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審批、監督、檢查、竣工驗收。負責開封人民防空公共工程的維護管理及使用。依法對開封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承辦開封政府、軍分區、開封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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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工作處(法規宣教處)
擬訂開封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國家和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制定開封人防、民防、應急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防民防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
承辦開封行人民防空辦公室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有關工作。
參與開封城市的搶險救災工作。參與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規劃、方案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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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處
負責開封人民防空辦公室、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開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
負責開封人民防空辦公室信訪穩定工作。
負責開封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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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處
負責開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
負責開封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項目的易地建設費的審核和收取工作。
負責開封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報廢的審批工作。
負責指導開封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戰結合和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