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供銷社(供銷聯社)
按照焦作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以及防汛救災物資的收購、儲備和供應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及扶持發展焦作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方針、政策和措施。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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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科
承辦焦作基層供銷社負責人任職備案管理工作。
負責指導焦作供銷社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負責焦作供銷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計劃生育、群團工作。
組織指導焦作供銷社直屬單位的勞動管理、社會保障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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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承擔焦作社機關會議組織、文稿起草、內部協調、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建議提案、安全保衛等工作。
負責指導焦作供銷系統安全保衛、倉儲管理、消防工作。
負責焦作供銷社理事會社務日常工作。
研究擬訂焦作供銷社系統改革方案,指導行業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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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資產科
負責焦作社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資產開發、利用和管理。
負責焦作監事會日常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焦作社機關行政經費及集體資產經營的收支核算。
指導、監督系統內焦作主管部門批準立項的基本建設及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