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農業局
承擔開封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開展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負責開封農業生態和農村能源有關工作。制定并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農業農村節能減排、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意見、建議和報批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指導開封農業產業化發展。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擬訂并組織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指導開封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制定農業生產資料、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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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發展與農田基本建設股
參與開封農民文化體育、農村“計生三結合”、機關定點幫扶等工作。
參與開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有關工作。
引導開封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協調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
指導開封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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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股
提出開封農業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政性資金使用的建議并組織實施。
負責開封農業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農業財政預算資金、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的管理和安全。
指導和監督開封農業局所屬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的使用,農用物資實行政府采購管理。
負責編報開封農業局本部門預算、決算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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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
組織實施開封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
負責開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
承擔開封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
承擔提升開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