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農機所
完成上級部門和開封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技術推廣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制定開封農機化技術推廣計劃并組織實施。
承擔上級推廣機構下達的農機技術推廣任務。推進開封農業機械及技術的試驗、示范和研究開發工作。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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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化技術推廣站
負責開封農機市場的監督管理。
實施開封維修質量及產品質量的檢查與監督,處理因維修質量引起的糾紛。
負責開封基層農機管理服務站的目標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負責開封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的推廣、試驗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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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安全監理站
負責開封農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負責監理開封裝備及考核場地的建設和管理。
負責向上級農機監理機關報送事故報表。
監督、檢查開封轄區內各有機單位和有機戶貫徹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法令、條例、辦法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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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股
負責開封農機化統計和調研。
負責開封農機購置補貼業務工作。
負責開封農機化綜合性項目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開封農機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