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政管理委員會
負責開封供水、供氣、供熱等公用事業的管理;制定公用事業的技術、運營、服務、供應等管理標準和規范并監督實施。
負責編報開封城市市政、環衛等方面的維護及專項費用的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本系統依法征收的費用。
負責開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統一協調、調度和監督檢查工作。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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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處
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開封市、區縣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開封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專業規劃和分期實施計劃。
參與審查開封城市建設和改造過程中配套環衛設施的規劃方案和設計方案,并參與有關項目的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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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處
負責開封市政、公用、環衛行業的統計、信息工作。
研究擬定對開封市政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價格的調整意見。
負責組織編制開封市政、公用、環衛等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制定本系統開封城市維護費年度使用計劃并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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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橋梁管理處
負責開封市管道路的臨時占道核準。
負責開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企業資質管理。
負責開封市管城市道路、橋梁及附屬設施維修養護和管理。
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開封市管城市道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