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干部培訓中心
承擔開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培訓有關的職責任務。受開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承擔開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培訓和局系統黨員、黨務干部培訓工作。指導幫助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系統有關培訓機構開展干部培訓工作。
承擔開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部門專項培訓有關的職責任務。根據局相關職能部門委托,承擔相關專項培訓的任務。
承擔公務員培訓有關的職責任務。承擔開封處級及處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的任務;承擔國家公務員局下達的公務員對口培訓;按照開封公務員局要求,指導幫助區(縣)公務員局和系統有關培訓機構開展公務員培訓工作。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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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一處
負責開封干部培訓中心與培訓內容相關課題、項目的研究。
承辦開封干部培訓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開封干部培訓中心相關培訓班次的教學實施及其他事務的處理和信息反饋。
負責開封干部培訓中心教學資料(含音像資料)、培訓檔案(含教學、學員與師資材料等)的整理、歸檔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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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與資產管理處(財資處)
負責開封干部培訓中心財務和預算管理,承擔財務核算、預算、決算、審計與監督。
負責承擔開封干部培訓中心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開封干部培訓中心的資金管理與使用,承辦中心各項稅務上繳;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承辦職工各類社會保險;實施財務分析。
負責開封干部培訓中心各類資產的審核和監督,承辦中心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和作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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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負責考察開封干部培訓中心職工和試用人員在任期(或試用期)內的任職情況、任職能力;建立相關考核記錄;為人員的續聘、換崗、輪崗、調整和解聘等提供依據。
負責開封干部培訓中心職工工資調整和核定,人事檔案建檔和管理。負責中心退休、離崗、待聘人員的管理。
負責開封干部培訓中心人事處各類公文、制度的擬定和人員的管理。
按照開封干部培訓中心的總體發展計劃,承辦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調整以及方案制定,負責中心人力資源的管理、配置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