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投資管理中心
運用開封自有資金,或受外部資金委托,在授權范圍內,進行但不限于金融理財、私募融資、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及企業資產證券化等內部投資活動。
拓展、建立開封的項目投資庫,對開封投資項目的運作情況、效益情況、運作結果實時進行測算與監控, 控制投資風險,實施投資戰略,或完成對投資后的財務退出,做好項目總結與評價,為未來項目積累經驗。
運用開封自有資金,在授權范圍內進行戰略性直接投資及財務性直接投資。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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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管理中心部長
組織開封投資管理中心項目的前期調研與可行性報告編制,評估項目風險與資金投入。
根據開封投資管理中心項目立項情況,組織制訂項目資金投入預測。
組織開封投資管理中心編制項目資金投入計劃,并在部門內部進行討論。
開封投資管理中心重大項目的投資談判、簽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