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機構編制委員會
指導開封宗教團體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負責擬訂開封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做好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提出協調開封宗教關系的工作建議,指導市、縣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下屬機構
-
綜合處
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核發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開封機構編制委會辦公室文件。
組織開封機構編制部門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指導開封機構編制信息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的推行工作。
協助開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領導組織和協調日常工作。
-
行政體制改革處
參與擬訂開封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
負責開封機構編制有關政策法規的解釋以及政策的清理和備案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復議工作。
負責市級及指導協調縣(市、區)各類開發區、功能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綜合執法改革等有關專項改革事宜。
研究起草開封有關市級國資營運公司機構編制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擬訂市級國資營運公司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審核市級國資營運公司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員工編制和領導職數。
-
行政機構編制處
審核開封市直機關各部門“三定”規定和縣(市、區)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
參與監督檢查開封行政機構編制執行情況。參與規范、清理開封非常設機構和議事協調機構。
研究起草開封有關行政編制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草案。
負責開封市級機關編制外用工總量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