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民委
指導開封宗教團體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負責擬訂開封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做好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提出協調開封宗教關系的工作建議,指導市、縣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下屬機構
-
監督檢查處
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研究提出協調開封民族關系的工作建議。
推進開封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
負責開封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
研究開封民族關系、宗教領域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
-
經濟發展處
承擔開封民族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工作。
參與協調開封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發展工作。
參與開封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的管理和扶貧工作。
研究提出開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
-
政策法規處
承辦開封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事宜。
負責開封依法行政、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涉及少數民族婦女兒童、人口與計劃生育、老齡、殘疾人、雙擁、邊海防等工作。
依法負責開封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開封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及相關政策,負責民族成分管理、民族團結進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