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物價局
指導、協調和監督開封政府其他部門和區縣(自治縣)政府的價格和收費工作,處理價格爭議,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工作。
負責制定開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負責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壟斷經營商品、重要的公用事業、重要的公益性服務等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研究制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的管理辦法、作價原則和作價方法;協調、管理、引導已放開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
負責市管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制度和管理過程中的定價成本的監審及調查工作;負責開封農產品生產成本的調查及組織工作;負責開封重要的農副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房地產等的價格、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工作。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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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管理處
負責核發開封收費許可證,組織實施收費年審和收費統計工作。
負責開封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工作。
負責管理開封行政事業性收費、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中介服務收費標準和旅游、涉外價格。
會同開封相關部門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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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規處
負責提出開封價格改革和價格調整的年度計劃,參與研究制定重大價格改革方案。
負責組織開封價格聽證會。負責價格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工作。
負責開封價格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負責開封物價宣傳和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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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價格管理處
負責擬訂開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收費標準。
負責管理開封疾病預防控制收費標準。
負責開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價格的監管工作。
負責管理開封藥品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