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紀委監察局
調查研究開封政府各部門和區、市、縣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和撤銷本級和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負責調查處理開封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區市縣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其違反政紀的行為,并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做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干部按法定程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會同開封委直屬機關、開封政府各部門及其各區市縣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系統機構設置、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建設管理工作;審核、考察各區市縣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干部人選;協助開封委組織部考核區市縣和市直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負責市直單位紀委(紀檢組)副書記(副組長)考核任免;負責組織和指導開封民檢監察系統干部的培訓工作;負責本機關內干部、工人的人事管理。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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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法規室
匯總、整理開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資料,組織開展對開封紀檢監察工作歷史及規律的研究。
負責本部門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
負責對開封紀委局重大工作部署以及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
負責開封紀檢監察法規的咨詢答復和解釋工作,對紀檢監察法規執行情況開展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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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部
考察了解開封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表現情況,考核縣市區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人選,提出調整意見,并配合有關部門對紀檢監察系統干部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辦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和考察工作。
負責派駐開封市直屬各部門紀檢監察機構設置、編制和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的考察工作,并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見。
調查研究開封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情況。
負責指導開封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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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政風監督室
綜合協調開封政治紀律的執行和作風建設規定、廉潔自律規定的落實,開展有關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綜合協調對違反作風建設規定問題的查處。
負責本部門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
綜合分析開封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相關政策理論研究,提出工作建議。
綜合協調開封應由委局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指導、督辦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對相關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