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統計局
依法審批開封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和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組織實施開封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及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依法協助開封管理區、縣級市統計部門主要負責人,組織指導統計教育、統計干部培訓、統計科學研究與統計國際交流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本系統事業單位和區、縣級市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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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處
組織開封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
依法查處開封統計違法案件,辦理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負責會同開封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協調重大國情國力和市情市力普查。
起草開封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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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統計處
組織、協調、管理開封統計局統計分析和統計信息工作,管理宏觀經濟數據庫。
組織開封統計年鑒的編纂工作。
組織指導開封綜合統計基礎工作。
負責對開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決策咨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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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會同開封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區、縣級市政府統計部門的中央、省、市級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的劃撥。
承擔開封統計系統財務收支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開封統計局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管理開封統計局機關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局統計經費的財政預算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