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規劃局
承辦開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編制開封歷史名城(鎮、村)、歷史街區(地段)、歷史建筑的保護規劃,指導各層次保護規劃的實施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文物古跡、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評定及報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開封風景名勝區的評定及報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城鄉地名的命名。
負責開封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組織檢查城鄉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城鄉規劃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城鄉規劃執法監督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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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戰略與總體規劃處
牽頭開展開封及地區發展戰略的規劃研究和謀劃,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跨分局范圍的城鄉規劃(交通、市政類專項規劃除外),指導各地區總體層面的規劃編制,牽頭制定開封近期建設規劃。
指導、監督{1村鎮規劃管理工作。
負責牽頭或配合做好成系統使用城市空間的專項規劃、專業規劃的編制,對{1各類專項、專業規劃進行綜合平衡。
負責開封規劃局職責范圍內各類規劃成果的審查、報批和綜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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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師辦公室
牽頭負責開封規劃局各類規劃編制計劃和任務管理以及監督檢查。
負責開封規劃編制、城市設計成果檔案及其數據庫的管理,負責規劃審批、規劃核實、規劃監察等信息數據庫的統籌管理。
完成開封規劃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制定開封規劃局業務類培訓工作計劃,參與全局培訓工作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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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規劃與城市設計處
具體負責開封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的年度編制計劃、規劃編制要求以及其組織管理、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
完成開封規劃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開封規劃局職責范圍內規劃成果的審查、批報和綜合利用。
負責{1詳細規劃與城市設計的執行、動態更新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