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車管所
對開封違規辦理車輛和駕駛人業務進行調查和處理。
負責對開封各大隊車管所辦理車輛和駕駛人業務的指導、監督、檢查、考評等工作。
負責對開封社會化機動車安全檢測機構進行監管。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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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證管理崗
制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以下簡稱行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牌證的制作計劃,及時安排牌證的制作和領取。做好開封牌證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核發開封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厥?、銷毀廢舊牌證。
保管好開封相關業務印章、機動車號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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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科
負責開封機動車輛的審驗、維修、保養工作及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和建檔工作。
負責協調處理開封交通事故及違反交通規章行為。
負責開封車管所聘用駕駛員的技術考核工作。
負責開封機動車輛管理及有關各項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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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審核崗
對屬于《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范圍的國產機動車核對《公告》的數據。
審查開封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對符合開封規定的手續將車輛信息錄入計算機并出具受理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要說明原因并出具退辦憑證。
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確認車型,并核對有關技術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