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采購辦
負責組織開封行政、事業和社會團體單位屬于政府集中采購范圍的貨物、工程、服務類的采購事務。
組織開封政府采購人員的培訓。
負責監督執行開封政府采購合同。負責對供應商供貨質量、施工質量、服務質量的跟蹤監督和驗收。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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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辦主任
參與開封發展戰略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遠期發展規劃,確保任務目標的完成。
負責開封采購辦本部門日常管理工作,與其它部門之間進行工作協調,完成開封采購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加強開封采購業務管理,組織采購計劃的實施,監督采購計劃的執行情況,參與采購業務洽談,監督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并對采購產品的質量負有全面責任。
加強采購成本管理,組織實施開封市場調查,跟蹤產品開封市場走向和價格變化,及時管控采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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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員
遵守開封采購相關管理制度和程序,正確使用公開招標、詢價、議價、競爭性談判等采購方式,確保采購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和透明化。
合理安排采購順序,及時向供應商發出采購訂單,確保開封緊缺物資和臨床急需產品的及時采購。
完成上級領導和開封采購辦主任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嚴格按照經開封采購辦領導審批后的采購計劃進行采購,做到及時、規范、適用,合理降低采購成本。